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5-07-25 15:00:00 【字体: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谢健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省审计厅依法对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审计保障。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项目2786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80.15亿元,节约投资32.20亿元,上交财政资金74.1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有力应对和化解矛盾风险,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迈出了“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一步,为“十四五”胜利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了基础。财政运行克难奋进,保持了总体平稳,为稳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须立行立改的612个问题整改率达99%,整改问题金额105.70亿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7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级预算执行和省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级85个项目采用固定基数或“基数+增长”安排预算,2024年执行率仅52.2%,年末结存达13.86亿元;14个连续性项目在上年结转远大于当年支出需求情况下,仍继续安排预算资金18.52亿元。二是505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79.83亿元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106个全额保障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8亿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此外,29个单位目标接近、资金投向类同的64项专项资金29.63亿元未按规定清理整合。三是19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1.82亿元,50个单位60个延续性项目委托业务费不减反增8442.61万元,23个单位违规通过非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182.88万元。四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与教育专户资金未有效统筹,一方面,可以从教育专户安排的教育性支出仍从一般债券安排,挤占公共财政预算1.74亿元;另一方面,教育专户结存规模较2023年、2022年分别增加1.92亿元、2.99亿元,而执行率却逐年下降,2023年、2024年分别为76.3%、63.9%。

(二)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2个市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市和2个县通过“自买自卖”、虚收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4.31亿元。二是3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7901.87万元,14个单位无预算支出自有资金1188.10万元。三是1个市的40个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11.26亿元,1个市本级和1个县的财政部门违规批准28个单位开设账户83个。四是1个县2个专债项目报大建小。

此外,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0个市本级和84个县12.36亿元专项资金被滞留或用于平衡预算,截至2024年末,市县项目资金执行率仅为35.1%。二是由于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造成7个市本级和33个县83个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三是15个县部分乡镇卫生院1296.68万元设备闲置浪费;3个市本级和40个县的项目单位将879.9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日常支出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省级12个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4个单位无预算购置资产、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等318.75万元;1个单位2个委托业务费项目中标方违规分包赚取差价,增加采购成本595.90万元。二是2个单位分配项目资金2.09亿元依据不充分,8个单位超预算、超范围、重复支付项目资金2768.13万元,38个单位未及时清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2041.66万元,8个单位坐支非税收入1.38亿元。三是6个单位17个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客观、9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3个单位9个项目预算安排未与绩效评价结果实质性挂钩。

(二)全省农业农村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情况

对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预算执行,动物疫病防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推广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一条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4个单位未及时兑付糖料甘蔗良种良法补贴3.23亿元;66个单位未及时兑付动物防疫补助资金3881.44万元;5个单位364.76万元补贴资金被骗取。二是3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5481.42万元。

三、重大改革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本级及13个市、103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及资产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市及10个县供销社社有企业未聚焦主责主业,以社有资产租赁为主要业务。二是3个市及11个县供销社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961.80万元;1个市及20个县供销社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0亿元。三是2个市及2个县供销社社有企业骗取政府补助和社有资金265.41万元。

(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本级及16个市、129个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本级和3个市以及28个县未出台社会化租赁管理办法,7个市和11个县存在违规确定租赁企业、租赁车辆未纳入平台管理等问题。二是86个公务用车管理平台17412辆·次公车编制、车龄等信息与实际不符,55个公务用车管理平台22.03万条预警信息未及时核查和整改。

(三)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级主管部门未出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对7项转移支付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部分县级财政未拨付资金1.16亿元,3037.97万元项目资金被挪用。二是8个项目的20项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3项专项资金88.50万元。三是省级主管部门未及时印发8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2项规划涉及的21条旅游路段和线路建设推进缓慢。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个县边境幸福村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个县大幅调整入库项目、库外实施项目,甚至将不符合条件项目入库充数。二是3个县2478.91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未确权,6个县7154.97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未进行账务核算。

(二)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部分市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路内停车泊位施划管理不规范。二是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不合规。

(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15条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条高速公路联络线未建成通车。二是2条高速公路超标准建设监控中心、业务用房7892.20万元;4条高速公路挤占资金10.62亿元建设概算外内容。三是15条高速公路因重复计算工程量等原因导致成本核算不实17.37亿元;7条高速公路因违规筹集资本金等原因导致建设成本增加13.97亿元。四是3条高速公路违法征地795.06亩,4条高速公路5138.30亩土地未完成临时用地复垦。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7个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市未按安全鉴定核查意见处理隐患,13座水库除险加固后病险仍存、2座水库重复实施除险加固工程,涉及完成投资1643.40万元;5个市投资4046.41万元的2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达设计要求。二是3个县违规出借、挤占挪用建设资金3130.11万元,7个市4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展缓慢。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10户省属企业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户企业以投产业之名行套利之实,8453万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4户企业偏离主责主业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或明知风险仍盲目投资,有4.14亿元、5200万美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二是2户企业未对投资企业或项目进行有效管理,造成5021.84万元损失、5.73亿元资金长期闲置;1户企业部分基金退出后长期未收回投资款及收益1252.97万元、2646.33万港元。三是2户企业通过基金投资变相出借资金等,6000万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3户企业所属基金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和出借资金,2999.71万元资金面临担保代偿风险、2870万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此外,对5所省属高校校办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发现:一是2所高校所属2户企业违规向关联企业、项目合作单位出借、代垫资金400.79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9.26万元。二是1所高校所属3户企业原值3047.16万元的3处房屋、2套设备长期闲置。三是1所高校所属1户企业未聚焦教学科研主业开展经营,主要业务为受托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代收学校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重点关注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单位所属62处房屋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12个单位少计资产5011.24万元、土地等2.44万平方米、房产29套。二是6个单位无偿提供国有资产对外使用,或应收未收出租、处置收益1133.03万元。三是5个单位面积7.56万平方米房产等闲置;2个单位原值2023.55万元的21台科研仪器使用效益低。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2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5个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无证开采砂石料74.65亩、非法设有采砂点9个、违规抽采139口地下水;2个县103座矿山占损土地3260.48亩未按期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二是1个县6个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不达标,1个县1053.45亩异地造林恢复任务未完成。三是5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划入后备耕地面积240.54亩,25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面积346.77万亩未划入畜禽禁养区范围,2个市滞拨水污染防治资金5950.50万元导致4个水源地项目进度延缓。四是18个长期供水水源、31个“千吨万人”供水工程、4个备用水源未纳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69个饮用水水源地或供水工程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省审计厅共向省纪委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送达移送处理书(函)124份,涉及问题事项(线索)189项。主要涉及5个方面:

一是未正确履行职权。包括违规决策、决策失误、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骗取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造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等。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包括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三是涉嫌违法犯罪。包括涉嫌贪污公款、挪用资金、侵占群众利益等。四是违反工程建设领域规定。包括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评标、工程变更未批先建等。五是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包括违反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违规收费、统计造假、偷逃税款等。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强化政策集成。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统筹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加强前端主管部门与后端监管部门的政策取向一致性,防止出现相互掣肘、效应对冲或合成谬误。加大资源统筹。加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开展“护盘子、守基数”问题专项整治;科学统筹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省本级预算与对下转移支付、结转结余与年度预算,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做实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应出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制度;探索施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集成评价同类项目绩效,杜绝完全依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释放项目效能。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审核,对准备不足、低估成本、过度包装、报大建小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加大对高速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环节的再监督;推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设计变更、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控制,严防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公务用车改革。摸清公车底数,有序推进老旧车辆更新,合理保障公车出行及运维费用,优化公车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平台车辆市场化运作,持续扩容降本增效。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立足服务“三农”定位,统筹整合供销系统资源,构建完善供销社运行、与农民利益联结等机制,理顺社企关系,推动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转型升级,一体推进行业指导和经营服务“双线运行”。针对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细化执行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政策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各项政策措施、专项资金的导引、拉动和放大效应。

(三)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加强民生资金全过程监管,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利益。加快制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有计划、有步骤解决产权不清、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用好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科学谋划基金投资布局,优化吸引市场化基金和投资机构进入的措施,建立健全“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金撬动产业升级和金融赋能产业创新作用。

(四)加强穿透式监管和联动式监督。持续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纪巡审联动,从绩效角度深入揭示和查处隐性腐败和深层次利益输送问题。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健全财政预算安排与审计、统计发现问题挂钩机制,对违反过紧日子要求、屡审屡犯和统计造假问题加强纠偏追责,强化对财政管理薄弱地方的专项整治和帮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构建重大经济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跟踪监测机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典型问题实行穿透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宽松软”,“拍脑袋”决策、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截留挪用、侵占克扣民生资金、啃食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保持强有力震慑。

 

解读链接: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