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8-31 09:24:0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以下简称思茅区审计局)是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和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提供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思茅区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思茅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思茅区审计局

纳入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事业的单位,故由思茅区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思茅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12项,提交审计专报、审计要情10篇,领导批示15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7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953,91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3,911.58元,占总收入的86.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4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2,902.13元,下降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2,902.13元,下降9.0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0元,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由于审计项目减少,且受审计项目周期影响,加之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及社保费用较上年减少;2.其他收入增加是由于2024年收到地方财政拨付审计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738,416.54元。其中:基本支出4,545,051.38元,占总支出的79.20%;项目支出1,193,365.16元,占总支出的20.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5,528.77元,下降11.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6,269.28元,下降9.66%;项目支出减少289,259.49元,下降19.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人员工资、津补贴、五险均有减少,故基本支出小于上年支出;2.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差旅费支出减少,2024年未发生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减少,且区级财政拨入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经费时间较晚,无法完全支出,结转到2025年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思茅区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5,051.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33,334.60元,占基本支出的8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716.78元,占基本支出的1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思茅区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3,365.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73,688.39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3,800.00元,主要用于征订报刊费用支出。

其他人员支出经费145,869.82元,主要用于落实编外人员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023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审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175,501.99元,主要用于支付与审计相关的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4,504.96元,主要用于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3,911.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1%。与上年相比减少514,462.13元,下降9.08%,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9,95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5%,完成年初预算的89.64%。其中:行政运行2,869,390.11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433,358.21元,主要用于单位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631,700.67元,主要用于下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75,501.99元,主要用于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3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194.2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96元,主要用于思茅区审计局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8,70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其中: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4,514.01元,事业单位医疗38,152.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142.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96.97元,主要用于思茅区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卫生健康(类)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其中:住房公积金310,860.00元,主要用于思茅区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入调出工资基数差异,住房保障(类)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00.00元,决算为28,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1.27元,下降9.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决算为25,2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3%,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8.27元,下降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3.00元,下降3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33.00元,下降3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1.27元,下降9.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决算为25,2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经费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支出;2.通过科学调度和合并用车需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68.27元,下降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3.00元,下降3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33.00元,下降3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通过科学调度和合并用车需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716.78元,比上年增加4,615.10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上年度合理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思茅区审计局资产总额2,135,647.79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993.70元,固定资产964,929.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8,724.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066.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45.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思茅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8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1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1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21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2.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普洱市思茅区审计局2024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