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丽江市审计局是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2.起草审计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3.向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财政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划财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单位,设置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所属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
行政单位6个,分别是:
1.丽江市审计局(本级)
2.丽江市古城区审计局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审计局
4.永胜县审计局
5.华坪县审计局
6.宁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丽江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2.古城区投资审计中心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4.永胜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5.华坪县投资审计中心
6.宁蒗彝族自治县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丽江市审计局(本级)
2.丽江市古城区审计局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审计局
4.永胜县审计局
5.华坪县审计局
6.宁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纳入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6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故由上级审计机关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总要求,勇担重任,奋发作为,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丽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审计监督保障。2024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44个,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配合事项43件,审计信息、审计专报等综合性报告得到领导批示127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881,400.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78,464.54元,占总收入的81.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102,936.40元,占总收入的18.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4,671.70元,增长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1,176.24元,下降4.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2,325,847.94元,增长40.26%。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减少了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金额较上年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2.收到2024年度审计署工作经费,丽江市财政局拨入退休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玉龙县和华坪县财政局拨入投资审计经费较上年增加,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6,198,818.88元。其中:基本支出29,854,148.82元,占总支出的64.62%;项目支出16,344,670.06元,占总支出的35.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3,915.13元,增长1.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877.68元,增长0.49%;项目支出增加338,037.45元,增长2.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投资审计业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54,148.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39,0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5,081.46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44,670.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6,618,708.82元,占项目支出的40.49%,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7,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弥补审计报刊征订差额。
2023年度结转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30,436.52元,占项目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审计项目委托业务费和审计人员差旅费。
其他人员项目支出426,881.98元,占项目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各审计机关编外人员支出。
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返还项目支出14,259.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各审计机关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其他收入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447,383.74元,占项目支出的51.68%,主要用于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78,46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1%。与上年相比减少1,577,047.52元,下降4.11%,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金额较上年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42,90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6%,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其中:行政运行17,847,317.84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7,883,027.32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4,398,298.04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4,259.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去世和退休人员,相应工资福利支出指标年底收回。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3,99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1,902.42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346,562.00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在职人员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7.69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1人,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8,09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完成年初预算的90.5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83,621.03元,事业单位医疗222,955.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6,290.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229.47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及有退休人员,卫生健康(类)支出相应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3,4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73,474.00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职务和职级晋升,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966.88元,决算为76,59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10.96元,下降39.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26.88元,决算为58,191.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98%,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40.00元,决算为18,3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76.96元,下降1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934.00元,下降67.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934.00元,下降67.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966.88元,支出决算为76,59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10.96元,下降39.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26.88元,决算为58,19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40.00元,决算为18,3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玉龙县审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已报废处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776.96元,下降1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34.00元,下降67.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934.00元,下降67.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玉龙县审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已报废处理,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省委、省政府及上级相关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5,426.28元,比上年增加300,141.59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办公费、电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较上年合理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丽江市审计局资产总额15,693,440.88元,其中,流动资产3,797,865.13元,固定资产11,611,617.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3,958.0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47,017.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3,199.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30,0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2,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174,24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丽江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4,837.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6,537.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3,206.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0,908.8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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