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审计厅特面向全省征聘云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聘方式及数额
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各单位可推荐1—3名专家。
二、征聘范围
征聘范围包括:从事审计、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类有关专业技术或教育科研等工作,具有相关审计理论与实践经验,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在职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在征聘范围。
三、征聘专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在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且有精力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四)2027年12月31日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职在岗;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有诚信丢失、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人员均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相关推荐材料
请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正高级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以及“推荐专家名册”1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前传真至省审计厅人事部门(原件随后交换或邮寄至省审计厅人事处唐诗尧;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上云南省政府北后楼,邮编:650021)。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审计工作的支持!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兼传真:唐诗尧 0871-6362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