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示
来源:法规督查处          发布时间:2024-02-02 10:09:00 【字体:

2023年,云南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云南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云南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不断夯实法治观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充分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省审计厅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开展法治小课堂为载体,厅领导提前研学、带头领学、专题讲解,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会开展法治学习23次,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审计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省审计厅党组会专题学习《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若干拓展》,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理论学习中邀请省委依法治省办专家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知识讲座,全省审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并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三是从政治高度谋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制度化体系化。省审计厅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系统地纳入厅党组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支部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二)加快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着眼长远立法先行。省审计厅积极推进《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法工作,起草并以省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云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四敢”要求进一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中共云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云南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双责”审计复查复核规则(试行)》,规范权力运行。印发《云南省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体系。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干部监督高效联动的六条措施》,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并出台贯彻落实若干措施。二是坚决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到位。紧盯上级法治督查反馈问题,研究出台《云南省审计机关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工作要点》,对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惠企政策等进行审计监督;出台《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标准。上级法治督察反馈涉及省审计厅的2个问题100%整改到位。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省审计厅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草案)》的制定,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持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2023年对2个州(市)和4个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巡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审计项目质效不高、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超越职权开展审计、审计履职不到位、审计程序不合规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并在全省审计系统内予以通报。二是将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审计质量管控。组织开展全省“双责”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全省审计重大事项督察整改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专项巡检整改“回头看”,以检促改、以检提质增效。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3年初,省审计厅将《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确定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年9月15日正式印发,有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规范化运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提升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审计厅制定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完善《云南省审计厅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审计组及时报送《云南省审计厅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表》,今年省审计厅53个审计组向53个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普法。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省审计厅认真落实《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中相关工作任务,除53个审计组现场普法外,还向省普法办推荐“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人员3名,与五华山社区联合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次,依托驻村工作队开展法律进农村7次。三是充分运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编撰《云南省审计厅以案释法案例汇编(2023)》《全国优秀审计项目案例汇编(2023)》下发全省审计机关和各个被审计单位,编写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以案释法典例6个,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1个。四是持续推进审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23年度下发了关于第四批旁听庭审目录的通知,组织全厅人员对追偿权纠纷、行政行为上诉案、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理决定纠纷和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等6个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网上旁听。五是坚持常态化与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活动,同时抓住“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审计厅扎实抓好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用结合还有待提高,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审计建设方面还谋得不深、用得不活、创新不足。二是全省审计执法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仍然发现审计内容不聚焦、审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审计揭示问题分量不够等不足,距离实现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仍然有不小差距。三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还有欠缺。普法宣传质量还不够高,个别审计组普法内容不实不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措施的工作机制还不够顺畅。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打算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全面提升全省审计干部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著作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升各级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准绳,着力推进全省审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将以行政执法巡检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为抓手,坚决纠正审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审计查出问题分类不合理、问题描述不准确、引用法规不规范、审计评价不规范等基础问题,有效根治审计评价范围未紧扣审计职责权限、审计建议不精准、审计对象研究不充分、审计定性和审计处理建议不恰当等问题,要求审计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总结归纳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经验,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与审计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路子。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必答题”,细化责任到每一个审计组,区分对象、精准宣讲依法审计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审计机关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不懈抓好以案释法教育,促进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的提高,引导督促审计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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