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作用,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等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是全面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在各行业、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的政治统领,明确了各行业、各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职能职责,对加强和改进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审计机关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织的重要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聚焦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运行、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各单位要按照“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总要求,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有效防范、控制各类风险;提升工作质效,完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做好审计全过程各环节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符合实际、适应大数据发展要求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路径;开展研究型审计,实现审计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互促互进;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单位纪委、内部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指导各行业、各单位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人才培养;通过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推动内部审计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做好内部审计人才专家库建设,持续做好先进经验、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