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实践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4月1日,省审计厅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学习(扩大)会,邀请省纪委监委有关专家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专题辅导,重点围绕《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新增、修改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抓好《条例》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辅导。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州(市)、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学习。
专题辅导结束后,会议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全省审计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集中学习《条例》的深度和强度,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条例》中各项纪律规定,把学习纪律规定的过程作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确保学深学透学细学实。努力把握《条例》的实质性要求并正确运用到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在对外监督和对内管理的各方面。二是要加强自我革命和自我监督。全省审计机关要聚焦制约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紧盯“靠审吃审”“以审谋私”等廉政风险易发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化、精准化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提升执行纪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切实把一体推进“三不腐”贯穿到审计机关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全过程。三是要加强贯通协调和审计监督。全省审计机关要时刻牢记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围绕党中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坚持敢审敢严、真审真严,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着力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努力提升审计机关助力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的“贡献率”和“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