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昆明理工大学校办企业
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公示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4-08-21 17:01:0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下旬起,对昆明理工大学及所属全资(控股)校办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昆明理工大学及所属全资(控股)校办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敏(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322)

审计组成员:马贤丽(主审,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214)、路伟民(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150)、李云峰(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5339)、郑明聪(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281)、王春、许嫒、吴敏、盛喻、赵海波、李亚梅等。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省审计厅办公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北后楼(邮编:650021)

监督电话:省审计厅机关纪委 0871-63631962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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