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云南武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云南武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项目,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4月起,预计现场审计时间6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雪(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213)
审计组成员:李明文(行政执法证号:25070226012)、王艳(行政执法证号:25070426020)、杨刚(行政执法证号:25050626010)、外聘专家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雪 13668782407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云南武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省审计厅办公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北后楼(邮编:650021)
监督电话:省审计厅机关纪委 0871-63631962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