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24-09-06 09:0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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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审计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上级授权审计省、州、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级驻境外机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砚山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审计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规范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防范财政风险、监督权力运行、助力反腐治乱等方面成效明显。共完成审计项目6个,出具审计报告4个,审计调查报告2个,提出审计建议意见23条,被采纳23条,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8个。同时,积极参与省州审计项目实施,抽调4名审计骨干参与州审计局对砚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砚山县教育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调查,抽调7名审计骨干到外县参与文山州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信社系统的不良贷款审计调查、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专项审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与电子数据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砚山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砚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审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审计局

纳入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砚山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72万元,占总收入的98.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8万元,占总收入的1.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49万元,下降1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8万元,下降1.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6.51万元,下降86.4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类、运转类预算收入相应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地方财政拨付政府投资审计业务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0万元,占总支出的83.91%;项目支出72.09万元,占总支出的16.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30万元,下降12.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万元,下降1.25%;项目支出减少61.55万元,下降46.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人员退休减少1人,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费拨款减少,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地方财政拨付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费用及拨入执法办案工作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基本支出人均标准为20.8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56.71万元,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占项目支出的78.67%;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5.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33%,主要用于项目差旅费、维修维护、资产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5%。与上年相比减少9.45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0%。其中:行政运行206.1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费56.7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59.0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事业人员经费;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差旅费、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审计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3.35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72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砚山县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万元,决算为2.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万元,决算为0.7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万元,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万元,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总量未发生变化且我单位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车辆使用安排、提升维护效率等,使得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燃料、维修、保险等各项费用得到合理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5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党委、政府、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公务活动较疫情期间正常增加,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增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0万元,比上年减少2.41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1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审计局资产总额74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40万元,固定资产673.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9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6.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砚山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1.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砚山县审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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