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鹤庆县审计局是鹤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鹤庆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5.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鹤庆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全年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财政资源的统筹情况、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加大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监督的贯通融合,有效地提升治理效能,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鹤庆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鹤庆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鹤庆县审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鹤庆县审计局
纳入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鹤庆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18万元,占总收入的93.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73万元,占总收入的6.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9万元,下降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56万元,下降6.0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1.97万元,增长123.70%。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人员退休,对应的基本支出减少;2.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县级财政拨付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95%;项目支出39.65万元,占总支出的7.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57万元,下降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54万元,增长0.10%;项目支出减少38.10万元,下降49.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支出统一核算为基本支出;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审计业务经费支出;编外人员工资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3.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业务支出35.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需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及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占比89.71%;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00万元,主要是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返还用于订购党报党刊和审计业务书籍,占比10.09%;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占比0.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与上年相比减少36.51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对应的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3.1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支出48.3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支出74.7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2万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9万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审计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4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3.8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万元,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2.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70%,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1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61.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根据鹤组干〔2023〕72号文件,招录1人,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鹤庆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3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1万元,固定资产157.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8.8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鹤庆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鹤庆县审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