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丽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丽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丽江市审计局是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2.起草审计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3.向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全市共完成148个审计(调查)项目,同时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配合事项24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丽办字〔2019〕79号),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丽江市审计局,设置中共丽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丽江市审计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财政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划财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
所属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6个。
行政单位6个,分别是:
1.丽江市审计局(本级)
2.古城区审计局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审计局
4.永胜县审计局
5.华坪县审计局
6.宁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丽江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2.古城区投资审计中心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4.永胜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5.华坪县投资审计中心
6.宁蒗彝族自治县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丽江市审计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丽江市审计局(本级)
2.古城区审计局
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审计局
4.永胜县审计局
5.华坪县审计局
6.宁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纳入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6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故由上级审计机关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2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1.96万元,占总收入的86.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7.71万元,占总收入的13.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4.76万元,下降4.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17万元,增长6.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60.93万元,下降44.38%。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全市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财政困难,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相应压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83万元,占总支出的64.99%;项目支出1,600.66万元,占总支出的35.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89万元,下降0.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9.19万元,增长5.29%;项目支出减少192.08万元,下降10.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相应压减,审计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审计局各级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0.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审计局各级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08.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51%,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返还项目支出177.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06%,主要用于持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15.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43%,主要用于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0%。与上年相比增加159.10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全市审计机关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且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及职务职级的晋升,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其中:行政运行1,759.4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850.6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452.7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27.4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9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0.9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9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2.8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万元,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5万元,决算为7.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7%,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万元,决算为5.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23%,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5万元,决算为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万元,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3万元,下降1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3万元,下降33.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相应增加;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53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审计业务量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丽江市审计局资产总额2,034.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9.66万元,固定资产1,354.4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9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20.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丽江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5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丽江市审计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丽江市审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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