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云南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审计厅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一是聚焦上下联动,及时组织学习。组织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及时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开展学习讨论;及时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组织全省州(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交流,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聚焦全员覆盖,掀起学习热潮。厅主要领导到挂联帮扶镇和部分州(市)县审计局,积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向离退休党员干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各位分管的副厅长也积极行动,分头赴基层开展宣讲。全省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学习第一议题,通过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聚焦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滚动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宣传,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并将各支部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
(二)强化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全省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审计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系统地纳入厅党组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支部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夯实学法基础,提升领导干部领学成效。以开展法治小课堂为载体,完善重要法律法规领导干部领学机制,厅领导提前研学、带头领学、专题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厅党组依法治审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一年来,厅党组已专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解读等法治课堂学习24次。三是增强用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审计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突出增强干部遵守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意识,坚持每一个审计报告、每一个审计决定都经过法律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三)聚焦中心工作,彰显审计机关法治政府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的属性和定位,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委审计办保运转、建机制、促落实职责,推动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加强对州(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的意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审计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实施办法,对各市、县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州(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二是履行法定职责。以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涉粮专项、预算执行等各类审计项目,揭示政策落实、粮食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推动全省上下真正过“紧日子”。三是彰显审计权威,以有效整改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和整改约谈办法2项制度。省审计厅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先后联合组织整改督查8次,推动整改见真章、见实效。开展整改业务视频培训,覆盖42个省级部门和16个市、129个县近4000人。将整改不力、“纸面”整改的6个典型问题移送省纪委省监委处理。
(四)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2年以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和“审计质效提升年”行动目标,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审计主责主业。2022年,省审计厅派出巡检组对4个州(市)和所属7个县级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和2021至2022年实施的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企业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等98个审计项目、17个优秀审计项目以及204份移送处理书等内容进行检查,实现了以检促改、以检提质增效的目的。二是坚持刀刃向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找审计机关在法治建设和审计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依法审计落实不严格、项目组织实施不规范等13个方面问题。三是注重立行立改。把贯通“最后一公里”作为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和工作尺子,开展2021年投资审计质量专项执法巡检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审计执法巡检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党组专题研究改进措施,要求从政治高度,针对执法检查查找出的问题对标对表进行整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落实普法责任,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云南省审计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方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制定了《云南省审计厅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反馈表》,进一步增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一年来,厅机关各业务处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对一千余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掀起民法典学习高潮。制定《云南省审计厅2022年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工作措施》,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民法典;以“法治小课堂”为载体,聚焦民法典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一年来共组织编写14期“法治小课堂”,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中获得优秀组奖。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抓好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结合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重要时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国家安全类、公共安全类、民生保障类、市场经济类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群众参与度。
(六)注重建章立制,提高审计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建立特约审计员制度。制定出台《云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建立特约审计员3项工作制度,即对口联系制度、例会制度、计划和总结制度,聘任11名特约审计员参与研究型审计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事项。制定《2022年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工作方案》,对省审计厅2022年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项目中涉及与审计内容相关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全面核查。三是着力推进审计项目提质增效。制定出台《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工作法的要求对审计计划管理、现场审计、项目审理、整改督查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了全流程、全员的规范细化及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四是持续推进审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长效机制。在2021年制定出台《云南省审计厅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动员。截至目前,全厅已组织参加网上旁听庭审350人次。五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会同省工商联制定了《云南省审计厅与云南省工商联合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六是抓好以案释法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厅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抓好常态化以案释法工作。2022年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收集筛选117个审计典型案例最终确定44个编辑成《云南省审计厅以案释法案例汇编》,下发全省审计机关,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审计厅扎实抓好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还存在学用结合不紧、转化落实不够的问题;二是省审计厅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弱项和短板,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三是全省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参差不齐,个别基层审计机关依法履职还存在偏差。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打算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党章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全省审计机关广大干部群众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是审计机关成立40周年,这是审计发展历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刻,审计厅将以此为契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法治意识培养和审计执法质量上狠下功夫,以依法守法护航审计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明确的奋斗目标、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高质高效开展2023年的审计工作。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运营、重大经济风险隐患、重大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等问题,发挥审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
云南省审计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