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促发展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8 17:48:00 【字体: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促发展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7月26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谢健代表省政府向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或报告)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努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共审计项目4381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63.32亿元。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60亿元,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88亿元,审计直接收缴财政4.98亿元,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报告对此进行了全面反映,主要体现以下6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心怀“国之大者”,紧盯事关云南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审计工作。聚焦粮食安全,首次通过“巡审联动”模式对全省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审计,揭示了由于行业垄断、内外监管长期缺失,导致涉粮单位责任缺失、管理体制不顺突出等问题;聚焦防风化债,重点关注政府债务管理、基层财政运转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揭示了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项目运营绩效低下,以及“三保”预算缺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助力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屏障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专项规划执行情况,对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保护治理绩效开展审计,揭示了我省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水资源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湖泊流域水环境整治和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还存在不到位、效果不佳等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着力看好民生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扶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揭示了医疗救助资金被用于平衡预算,托管机构挤占挪用、截留和侵占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和护理费用,农村供水保障不稳定搬迁群众就业质量有待提升就业培训不够精准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审计监督重点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结合更加紧密,切实做到了党中央关心什么,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 

二是充分发挥经济监督效能,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抓手,增强审计工作与财政政策效能提升、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公共工程推进、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安全高效使用公共资金等政策措施的关联度和协同性,对省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省级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及助企纾困政策执行、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成效省属高校财政性存量资金财政直达资金进行了重点审计揭示了省级预算5项费用性支出未有效压减,部分“三个定位”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率相对较低,省预算内投资到位资金闲置沉淀,审批事项超时办理、应减免未减免企业租金、部分开发区项目落地率低、土地供需不平衡等影响营商环境和制约招商引资成效的问题,以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为全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提供坚强支撑。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维护财经法纪权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在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职责,积极服务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紧盯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特别是粮食、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揭露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以及虚假招投标、侵吞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移送处理书函172份,涉及事项338项,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分配使用环节,其中:滥用职权类106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37项、工程建设类70项、民生领域类15项,有关部门单位已办结71项,19项涉及的责任人员已给予刑事或党纪政务等处理,24项已立案审查。

四是依法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职责,首次集中专项报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要求,今年首次将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单列为审计工作报告的子报告,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主动接受和服务人大监督。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属企业审计项目,共对26个部门、12所高校、3家中级人民法院、2户省属国企、173户涉粮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5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揭示了部分资产损失、股权收购及资产购置不规范、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揭示了底数不清、使用效益不高、违规出租出借处置等问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揭示了存在部分资源资产保护与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未按期完成,违规采矿、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推动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在分析研究上下足功夫,客观务实提出审计建议。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在客观全面反映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综合研判,着眼全局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从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财经法纪权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问题达标高效整改4个方面提出了整改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并有针对性地从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顶层设计和监督管控3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着力促进提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治理效能,推动“标本兼治”解决问题。

六是深入推进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多次对审计整改落实提出要求、做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在制度上,省审计厅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正在研究制定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和约谈办法。在实践上,首次组织省级部门和州市县区近4000人进行了审计整改业务培训。组织对16个州(市)和59个省级部门涉及的2810个细项问题开展了两轮督查。近期,省政府督查室、审计厅组织4个督查组,对审计查出的479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督查后完成整改194项,正在整改285项,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质量和成效明显增强。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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