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1-24 16:07:00 【字体: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122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对《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抓实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等中央领导同志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国务院督查都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了跟踪监督和专题询问。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做好督查整改文章。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王宁书记批示必须限期整改,王予波省长要求列出清单亲自督办。20207月以来,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59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了全省年度综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政府督查范围。

(二)严格督查,提升整改成效。全省上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整改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对重点问题开展了两轮督查专项行动,在督查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首次将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和省级主管部门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有效推动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形成了巡视巡察、政府督查、审计监督、行业监管等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管,一体推进问题整改。省级发展改革、财政等主管部门通过深入分析行业存在问题,加强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强化业务指导等方式履行审计整改监管责任,积极推动整改;各级地方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分类施策、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抓实整改。20207月至今,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24项。

(四)协同联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省纪委与省审计厅实现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贯通协同。各市党委政府共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制度51项,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91项细分问题,已完成整改65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压减一般性支出范围偏窄、未按规定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以及部分项目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等问题,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压减支出;对10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予以评估、审核、清退、归并或整合;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财政支出政策实行信息化、清单化管理;完善系统规则设置,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相关联,确保所有项目支出都纳入项目库管理并编制绩效目标。

2. 针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年初预算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等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预算编制指导,要求预算部门细化预算支出明细,加强项目支出明细审核;对2021年年初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采取了扣减预算、收回资金等处理处罚措施。

3. 针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导致直达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未及时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或单位等问题,各级各部门通过加快项目进度、拨付使用资金等方式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项目调整方案,将直达资金细化至具体项目,结合项目方案将新增财政资金及时安排至项目实施单位。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应缴未缴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等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对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问题进行了规范;48家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6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省财政。

2. 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未制定部门项目库管理等相关制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部分项目资金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完善制度,采取措施加快项目进度。如:4家单位已按要求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调整;2家单位对原项目进行了改造提升和完善;10家单位均制定了项目推进计划并付诸实施。

3. 针对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决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8家单位已调整了相关账务,规范编制部门决算报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慢、创业担保贷款未及时清收等问题,3个市及时拨付了补助资金,4个市采取措施收回了已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5850.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的违规对外担保和借款、资本运作违反决策程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户企业积极催收借款,收回资金1800万元;1户企业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4户企业出台呆坏账核销、担保业务评审、股权投资、发票管理及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24项,追责问责53人次。

2.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违规出租出借房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3家单位已收回房屋或补办手续,5家单位已将资产交由省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或完善了相关手续,10家单位已将价值9848.08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入账。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要求积极整改,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尚有35项问题仍需持续整改。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运转困难。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融资渠道受限、历史欠账多等因素叠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自给率持续走低,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造成资金类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二是企业筹集资金难。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等影响,流动资金紧张或资金链断裂,相当部分企业举步维艰,催收资金难度大。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如: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因时间跨度长,整改存在一定难度。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后续整改工作均作出了具体计划和安排:一是区分问题分类施策。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个事项都有安排、有举措。二是压实责任落实整改。强化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通过完善制度、上下联动等方式持续推动整改。三是举一反三推进改革。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和苗头性问题,有关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排查和整治,加强源头治理,不断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修订,审计整改工作将进入新阶段,面临新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人民政府及全省政府系统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制度。强化政府督查、部门检查工作,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推动问题标本兼治。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和台账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履行好对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审计机关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持续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查专项行动和“回头看”。

(二)融会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相贯通。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单位提供审计结果,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三)多措并举,精准整改。加强研判分析,重点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等深层次因素,以审计整改促进机制制度完善和管理能力提升。加强审计整改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质量和信息反馈的即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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