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至待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8年3月至6月,对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昆明-河口公路云南嵩明至待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嵩待公路”)竣工决算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待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昆明—河口公路中的一段,起于嵩明县,止于曲靖市会泽县待补镇,全长120.044公里。嵩待公路嵩明至小街立交为改建高速公路,从小街立交至功山段为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宽24.5米;功山至待补段为山岭区汽车专用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嵩待公路的建设还包括寻甸联络线6.1公里。嵩待公路在“九五”期间列为我省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1998年12月,交通部以《关于嵩明至待补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1998〕722号)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1999年9月,交通部以《关于二河国道主干线嵩明至待补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交规划发〔1999〕477号),同意省交通厅、省计委上报的工程可行性标准变更的请示。
1999年12月,交通部以《关于嵩明至待补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交公路发〔1999〕659号),批准线路全长120.575公里(未含寻甸连接线6.98公里),概算总投资2159501718.00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
1999年7月,省交通厅批准组建云南嵩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廉政负总责。指挥部下设5处4室及寻甸、驾车2个分指挥部。
审计结果表明,省交通厅、原东部公司和指挥部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顺利建成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障及制度保障。通过指挥部和广大建设者的努力,嵩待公路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顺利建成,改善了我省滇东北的交通条件,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财务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投标、多计工程价款、建设成本及费用归集不准确等问题。
二、项目建设的效益情况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建设期控制目标情况分析。嵩待公路实际完成投资2518784557.79元,实际公路建设投资为20247464.29元/公里。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完成了相应的建设内容,未发生工程甩项情况,实现了整个路段使用功能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暂定优良,基本实现了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审计组现场踏勘和查阅有关资料,自2003年底交工通车运营至今,除个别路段进行过滑(边)坡处置、路基钻孔注浆处理、增设紧急停车带等外,未发生路基沉陷、路面修补等情况。建设工期比计划延期8个月,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工作滞后,延误了路基施工的正常进行。
2.项目通行费收入情况分析。
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东管理处嵩明管理处提供的通行费收入年报表、车辆通行费征管业绩评价表、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表明,通行费收入未达到预期目标,差异原因之一是收费基准不一致,预测的收费标准为2005年前0.45元/中型车·公里,2006年-2010年0.5元/中型车·公里,而实际的车型基本收费为0.25元-0.35元/车·公里。
从通行费收入的情况看,虽然嵩待公路自通车以来,每年收费均呈递增趋势,但总的收费金额未实现预期的直接经济效益目标。
3.本项目的运营成本情况分析。
嵩待公路由嵩明管理处负责管理养护,下设小街、羊街、金所、功山、龙潭、驾车、待补7个收费站,1个隧道管理所,1个监控中心,9个监控点。配置的征管人员主要是管理、收费、内保、监控、隧道管理等人员及部分外聘小工。费用支出的内容为人员经费、公司经费、养护费等。
征管费支出年递增率分别为:2005年26.8%、2006年12.2%、2007年35.5%。征管费递增率高于同期通行费收入递增率。根据嵩明管理处提供的财务报表,以管养线路全长127.4公里测算,2004年至2007年平均每公里管养费支出约为109 500元。高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每公里管养费用。
(二)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分析。
嵩待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昆明—河口公路的一段,为我省的六条主干道之一,是滇东北的运输大动脉,是形成国道主干线公路网云南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嵩待公路建成通车前,滇东北地区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低,少数为三级路,大部分为四级路和等外路,通过能力低,交通不便,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严重制约着沿线的经济发展。
嵩待公路的建成通车,带来了缩短里程、减少拥堵,节约时间、减少事故等社会效益。原嵩明至待补公路长156km(其中,嵩明至功山段54km,为三、四级公路标准;功山至待补段长102km,为山岭重丘地形,技术标准为等外公路),新建成的嵩待公路全长124.4km,技术标准提高为高速公路和二级路,里程缩短32km。原老路平均时速不足30km,通过至少需要6个小时。新建的嵩待公路中高速路段设计计算车速为80km/h,二级路段为60km/h,现通过该路段最多需要2个小时,节约了4个小时的时间。
原老路线走向不合理,基本上选走山脊线,造成越岭线地段废坡、反坡、回头弯、急弯、陡坡较多,阴雨天行车较为困难,交通事故极为频繁。新路改善了车辆的通过能力、降低了车辆的磨损、提高了驾乘人员的行车舒适度,交通事故率降低,减少了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建设前的调查资料,原老路能适应的交通流量为628辆/日,至1996年已经达到1714辆/日,不适应程度达到2.7。本项目技术标准的拟定,是按照20年(2020年)的远景交通流量预测考虑的,能满足2020年7 044辆/日的交通流量。
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东管理处嵩明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嵩待公路自通车以来的车流量统计为:
2004年 2136037辆 平均5852辆/日
2005年 2742092辆 平均7512辆/日
2006年 2469082辆 平均6765辆/日
2007年 3108858辆 平均8517辆/日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2000年2385辆/日;2010年4796辆/日;2020年7044辆/日。2007年实际车流量为预测数的177.58%。
从上述数据分析,实际的车流量远大于预测数量,因此,嵩待路功山至待补路段等级偏低,尤其是将来水富-麻柳湾路、昭通-待补路通车后,上述路段可能成为制约整体交通的瓶颈。
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表明,嵩待公路建设达到了项目实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目标,改善了交通条件,提高了公路等级和标准,提高了公路运营的综合效益。嵩待公路的建成通车,满足了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其社会经济效益评价良好。
(三)项目的环境效益分析。
嵩待公路所经区域地质构造复杂,沿线山势陡峭,沿途所经过的嵩明、会泽为8度地震区,寻甸、东川位于我省著名的小江断裂带强震区,为9度地震区。另外,在寻甸以北地段,为滑坡崩塌泥石流比较发育区。同时,公路建设项目在数百公里的范围内破土修建,必须积极采取和加强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造成较大的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和生态系统失衡。
项目前期对环境影响进行了论证,省交通厅上报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云交计〔2000〕45号),2000年7月19日,省环保局以《对〈国道主干线二连浩特-昆明-河口公路嵩明-待补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自〔2000〕358号)复函,审查意见为:“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于2005年2月21日经省交通厅同意验收、2006年2月15日经省环保局同意验收、2006年3月10日经交通部环保办公室同意验收、2006年3月29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同意验收。
项目建设中采取了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对旅游景点、水库等生态敏感点,采取避让;对挖填方边坡,采取了锚喷、挡墙、拱形、预应力锚索框格、植草、抗滑桩等防护措施,保护路基,防止水土流失;对取弃土场,采取了拦砂坝、恢复、植草等措施;对潘所、待补服务区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在本纳克小学沿线等,安设了声屏障。
嵩待公路建设项目,虽然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建设期和运行期均最大限度地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尤其是边坡防护中,嵩待公路根据地形和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了多种边坡防护形式,没有产生重大的环境损失。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因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4660426.48元。
1.2005年4月,省交通厅委托云南云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云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内部审计,各施工单位送审建安工程投资金额为2070603879元,审定金额1888326703元,核减36037318元,账务调整146239858元。省交通厅根据内部审计结果作出《关于嵩(明)待(补)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处理决定》(云交审〔2006〕279号),确定“审计竣工结算总价暂定为2594321540元(含待批预留尾工工程及费用116955000元)”。审计截止日为2005年3月31日。
经本次竣工决算审计复核,原则上基本同意内审结果。复核过程中发现,由于指挥部未完全按内部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结算及相关账务,致使本次指挥部送审的同期建安工程结算数与内部审计确认数存在差异,截至2005年3月31日,对81个合同单位的建安工程结算,指挥部认定金额为2030462315元,经对指挥部认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与内审结果的差异事项进行详细审计确认,实际施工单位送审金额应为2064223438元,审定金额为2029919896元,核减金额34303542元。
2.尾工工程投资核减工程价款356884.48元。
本次指挥部送审项目主要为滑(边)坡治理、新增紧急停车带、污水处理、声屏障以及桩基检测、绿化管养等尾工工程项目。指挥部报送尾工工程价款为39802410.62元,审定工程价款39445526.14元,审减金额356884.48元。
(二)存在不应列入建安工程价款的情况,涉及金额共计15762203.44元。
1.概算外项目列入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5000000.00元。1999年12月,省交通厅以《关于国道213线嵩明—待补段公路路面修复工程设计预算的批复》(云交基建[1999]363号),对不属于项目建设的投资概算范围的路面修复费用15000000.00元,决定由嵩待公路项目承担。指挥部已将款项全额支付给省公路局。
2.虚列库存材料支出717203.44元计入建安投资。2007年12月,指挥部将库存材料碎石价款717203.44元,在未发生实际领用的情况下,直接转入建安投资,虚增投资成本。
3.绿化工程投资成本重复入账45000.00元。指挥部将绿化第3合同段北京绿茵大地园林绿化公司绿化工程重复入账45000.00元,虚增工程投资成本。
(三)虚增待摊投资支出13588213.09元。
1.虚增投资工程监理费127775.76元。指挥部在工程监理费的核算中重复入账127775.76元。
2.虚列勘察设计费13460437.33元。
交通部《关于嵩明至待补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交公路发〔1999〕659号)同意项目勘察设计费为26765931.00元;省交通厅以《关于嵩(明)待(补)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处理决定》审定的勘察设计费为35816972.22元。而2008年2月,省交通厅又以《关于嵩明至待补公路施工图预算的批复》(云交基建〔2008〕20号)对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批复勘察设计费51387451.00元。指挥部在与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进行勘察设计费结算时,以省交通厅对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结算依据,将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批复勘察设计费51387451.00元与勘察设计费账面余额37927013.67元的差额13460437.33元计入待摊投资,形成虚列勘察设计费支出。
(四)未经批准直接处理废置工程27835406.00元。
指挥部未经批准直接将废置工程27835406.00元列入投资支出成本。指挥部应根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指挥部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不应列入建安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指挥部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作调账处理;对虚增待摊投资支出问题,要求指挥部按审定价款予以核减;对废置工程的问题,要求指挥部应根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指挥部:强化项目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制定详细明确的招投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大额材料采购应按规定进行招标;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一致,严格计量支付过程中的合同执行和合同管理,计量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支付条款的约定或规定,严格执行合同,同时加强对计量环节的监督控制,确保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对竣工资料的审核,确保竣工图真实反映施工实际情况。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对占用的建设资金尽快收回,弥补资金缺口;对大宗的材料采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确定供应商,规范关联单位的交易。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挥部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对不应列入建安工程价款及虚增待摊投资支出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减金额予以核减,并按审定的金额进行账务调整;对废置工程的问题指挥部正在办理报批手续。
对于审计建议,指挥部正在逐一落实,并按建议抓紧后续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