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云南省17个县(区)2006年度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08-01-30 10:03:25 【字体:
云南省17个县(区)2006年度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2007年1月至4月组织15个州(市)审计机关对1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6年度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专项审计。期间,得到了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4 004个,其中: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投入资金39 840万元,实施项目2 603个。本次对永胜、宁蒗、禄劝、姚安、昌宁、澜沧、红河、麻栗坡、梁河、临翔、勐腊、香格里拉、福贡、永善、会泽、富源和洱源等1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86个乡、174个贫困自然村2006年度实施的省级整村推进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占17个县、区省级项目490个的35.51%),涉及农户18 247户70 203人,贫困人口7 248户29 433人;对已投入使用的2005年度7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项目的后续管护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
    二、评价依据和内容
本次审计以《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2006年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实施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2006年度整村推进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和综合效益情况进行效益评价。
    三、审计效益评价
    (一)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06年,省级财政共下达17个县(区)490个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计划13 871.09万元,其中: 财政资金7 695万元(占17个县、区扶贫项目资金投入的52.7%。),自筹资金(含投工投劳)4 500.92万元, 整合资金1 675.17万元。本次审计涉及项目资金总额4 314.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度省级财政已按计划将17个县(区)的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到县财政扶贫专户。各县财政局和扶贫办设立了扶贫专户,对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基本做到扶贫资金县级报账,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二)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规划
    审计表明,各县均制定了2006年至2010年整村推进实施规划,将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规划范围;抽查17个县(区)的项目规划,立项、申报、实施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可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分年安排,项目到村,责任到人,基本符合总体规划。接受调查走访的963户农户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
    2.项目建设和管理
县级扶贫主管部门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从抽查项目情况看,项目运行良好,管护责任基本落实到位,保证了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整村推进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2006年,17个县(区)根据上级批复,共组织实施了490个整村推进项目,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及带动,项目任务基本完成。审计抽查的174个项目村显示,在基本农田建设、人畜饮水、道路建设、通电工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综合效益情况
    2006年已完成的整村推进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项目区取得明显成效。
    1.整村推进力度加大,为顺利实现2010年扶贫总体规划打下了基础。一是进度加快。2006年、2007年实施的省级第一批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在上一年度就拨付到位,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金和时间的保障。二是力度加大。2005年度全省组织实施省级整村推进项目2 323个,2006年度实施4 004个,比2005年增加1 681个,增长72.36%。三是投入增加。2005年实际投资4.01亿元,2006年7.06亿元,增加3.05亿元,增长76.06%。四是积极整合其他资金配套实施项目,让条件相对好一些的重点村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而变成亮点村、示范村,对影响和带动周边村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促进了整村推进目标的实现。
    2.项目区的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贫困户自我脱贫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提高。17个县(区)的174个项目村,2006年,解决饮水困难51 386人,比2005年增加10 390人,修建硬化进村道路279.85公里,增加52.27公里。
    3.养殖业稳步发展,通过重点扶持种养殖业,项目村经济结构有了明显变化,经济林果面积和数量有所增加,大大突破了贫困村原有的单一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4.沼气池、节能灶和通电项目建设,既改善了生活条件,又保护了生态环境。调查走访看到,农户在通电后购置了粉碎机、电视机,一方面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5.减少了贫困人口,增加了粮食产量,增加了个人收入,加快了农民脱贫进程。17个县(区)174个项目村的情况反映,2006年贫困户7 248户,比2005年减少3 693户,贫困人口数29 433人,减少14 076人;年人均纯收入 867.4元,增加167.9元;人均粮食产量411.69公斤,增加28.57公斤;劳动力转移输出人数6 221人,增加1 408人。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4个县自行改变项目计划涉及资金154.81万元,致使个别项目计划效益目标未能实现。
    (二)部分项目任务未按计划完成,少数项目效益未达到目标。有1个县2006年计划建水窖1 188口,年末实际只建了780口水窖;有1个县项目平均完成率只达到71.2%,有5个村金秋梨、麻竹和李子等经济林果种植成活率偏低,直接影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产业扶持力度小。大量的资金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而用于优势特色产业化项目的投入偏少。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各县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纠正,个别县在审计期间已按要求作了纠正。
    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省审计厅建议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扶贫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入的整体效益。
    (二)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入应适当对优势特色产业化项目倾斜,建立解决贫困的长效机制,巩固贫困地区的扶贫成果。
    (三)扶贫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适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项目完工后及时验收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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